95华人状告加拿大移民部长 被驳回
2014-06-27 09:51:02

莱希

  由95名华裔联邦投资移民项目(FIIP)申请人对联邦移民部长提出的集体诉讼宣告驳回。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格利森(Mary Gleason)在其书面判决中指出,移民部长并没有义务要对申请人的承诺及移民政策的方针负责,移民部长仅向国会作出的承诺负责。

  该案件在今年6月5日展开了初审后,如期在国会休会之前得到判决,这个判决虽然只涉及95名投资移民申请者﹐但结果却让至少1,300名中国富豪赴加的愿望再次跌入谷底。法官允许原告上诉至联邦上诉法庭,代表律师莱希(Tim Leahy)表示,继续上诉正是申请者的意愿。

  申请人拟继续上诉

  针对原告律师在聆讯时提出的主要论据──魁北克申请增额比例不公,法官格利森在判决书当中表示,加拿大政府可以拒绝其他省份要求得到与魁北克省相等的待遇。

  为此莱希在一份声明中指出,移民部允许魁北克省每年接收15亿元的投资资金,但却关闭其他所有省份同样的资金来源。若按照法官的「公正平衡支付」(justification equalization payments)理论,魁北克则是全国唯一一个贫穷和需要5年免利息贷款的省份。

  莱希又认为﹐在裁决中,法官格利森还认为移民部长拥有全权,并在法律的目的下实施该权力。不过﹐莱希却认为,取消投资者的申请权利并不是出于法律的目的,而是移民部长为了吹嘘他在改革后能够快速处理积压申请的功劳。

  法官格利森还引用2013年增加的新法规,用「允许移民部重开被告申请案例对其他申请人不公」的理由,拒绝了申请人的要求。但莱希则强调,当「新移民法修正案」(Bill C-31)通过以后,所有的申请人先后顺序便不复存在,这一点已经在聆讯时得到格利森的认同。而事实上格利森正是在该法案得到通过之后才写下判决书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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