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法生效 造假入籍可罚10万监5年
2015-06-27 10:46:08


  联邦政府新修订公民法《Bill C-24》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亦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便申请入籍人士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与本地传媒进行电话会议表示,新修订公民法上周完成最后立法程序,现正式成为法例并开始实施。该修订内容主要针对申请入籍者,在汇报居住时期的不实申报。另一重点是拥双重国籍加国公民,若被发现及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或从事损害加国利益的间谍行为,其加国国籍及护照将被褫夺及撤销公民资格。

  他称第三种主要改革,是严打强迫妇女甚至未成年少女与他人联姻,他形容这是保护本国妇女的重要政策,强迫妇女在非自愿下与他人成婚者,一旦查明属实,其加国国籍会遭撤销。

  移民部全权决定接纳申请

  亚历山大表示,加拿大作为其中一个移民首选国家,自2006年起已吸纳超过130万名新移民,在2013年加国移民部接获逾33万份入籍申请,是历年最多。故此移民部官员处理公民入籍申请,至今仍然存有延误,令合资格申请者需时等候。

  他指出新改革公民法推出后,目标是简化移民部官员处理入籍申请程序,他期望在2015年至2016年间,申请人最快由递表格至参与宣誓入籍仪式,在一年内完成,若能达到目标,即处理延迟问题将可减少超过80%。

  为达到此目标,改革后的新移民法必严厉打击申请入籍造假行为,他表示大部分申请入籍者,在向移民部申报居住年期时是诚实可靠,然而也有一些申请人在登陆本国成为永久居民,取得枫叶卡后,却没有真正在本国长时间居住,却在申请入籍时虚报相关居住时间。

  在新法例下,移民部列明申请者必须在加国居住6年内,有至少4年是身处加国境内,且必须每年连续居住在本国183天才算合资格。亚历山大形容永久居民必须向移民部,展示自己是有决心在本国发展及居留,才合资格成为公民。

  移民部处理入籍申请时会简化程序,由移民部官员全权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并非旧制般要经多重审批才决定接纳与否,他相信能省回不少处理申请时间。

  此新修订移民法另一焦点,是拥有双重国籍加国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联系,且因在本国从事恐怖活动及间谍行为人士,若被法院定罪后,其加国公民身份也会被褫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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