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总干事吴瑶瑶指出,联邦政府收紧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政策,并就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时,设置5,000份的限额,是非常不公平的,完全忽略了来加的海外父母对加国经济做出的直接或间接的贡献。
根据移民和难民倡权组织「无人是非法的」(No One is Illegal)在本周发表的一份报告,在2006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家庭团聚的途径移居加国的海外移民人数减少了1.4万人,比例高达20%,归咎联邦保守党就家庭团聚的移民申请,製造更高的门槛和延长申请个案审批时间。
為此﹐该组织对联邦保守党政府收紧家庭团聚类别的移民政策作出的评语是:「保守党憎恨你的祖父母,除非他们很富有。」
联邦政府收紧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政策,旨在确保境内担保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供养父母或祖父母,防止加人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成為加拿大纳税人沉重的经济负担。对此,吴瑶瑶认為,将境内担保人的担保期从原先的10年,延长至现时的20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她说:「无论担保期是3年、10年还是20年,如果被担保人在担保期内申请福利金,政府是有权利向境内担保人追讨被担保人领取的福利金的。在我看来,政府所以设置20年的担保期限,是担心被担保的父母申请老人金的低收入津贴(GIS)。如果被担保的父母真的申请低收入津贴,也说明了他们的经济情况变差。」
忧父母申请低收入津贴
吴瑶瑶又指出,据统计,通过担保父母或祖父母途径移民加国的海外移民,他们的平均年龄為60岁,其中為50多岁的人所佔的比例超过20%,并非年纪老迈得要来加拿大退休。而在该类别的海外移民中,来加后工作的比例多达60%。
她说︰「这些来加拿大后就外出工作的父母,是对经济有直接贡献的。至于一些来加后没有外出工作的父母,他们也没閒着,在家中照顾孙辈,从而使他们的子女可安心工作,他们对加拿大的经济是间接地做出贡献的,但联邦政府完全没有考虑他们的付出。」
不过,冯志强法律事务所负责人、时事评论员冯志强认為,三代同堂的家庭模式并非加拿大主流社会认可的家庭模式,联邦政府欢迎加拿大人在海外的父母或祖父母来加探亲,并针对父母或祖父母推出了「超级签证」,允许后者在入境后在加逗留的时间长达两年,但他们為何还要在加国永久居留?目的是否為了享受加拿大的各种社会福利?
他质疑说:「这些海外父母并非加拿大的纳税人,他们凭什麼平白无故地一来就享受加拿大纳税人辛苦积累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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